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🌈持明 仁增塔欽🔗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


持明仁增塔欽新譯及闡述


2021年7月16日


བྱིས་པ་སྡུག་བསྔལ་མི་འདོད་ཅིང་།།


凡孩於苦非所欲


སྡུག་བསྔལ་ རྒྱུ་ལ་བརྐམ་པས་ན།།


而於苦因常貪婪


རང་གི་ཉེས་པས་གནོད་གྱུར་པ།།


由己缺失受其害


གཞན་ལ་བཀོན་དུ་ཅི་ཞིག་ཡོད།།


豈能瞋責於他人


「凡孩於苦非所欲」,凡孩是指不懂取捨、以無明為主的分別念所形成的人。凡孩的眾生所想要的是此生的快樂與來世的快樂,而絲毫都不想要的是此生的痛苦與來世的苦悶。


「而於苦因常貪婪」,雖然凡孩不想要痛苦,可是在言行上卻一直把心思都放在不開心與痛苦的因,例如偷盜、說謊、狡詐、執著等對境上,因此從來無法安樂。


「由己缺失受其害」,既然眾生自己形成痛苦的因,當然要承受痛苦的果。可是眾生並沒有去行持任何可以淨化痛苦的因和不快樂的因的事情,卻不斷地形成、造作許多痛苦和不快樂的因。既然自己形成不快樂的因與痛苦的因,當然自己要承受不快樂的果與不痛苦的果,如此才符合因果業報的道理。


「豈能瞋責於他人」,自己做錯的事情,反而去瞋怪他人,真的是沒有道理,因此凡孩對自己的修行,對自己的境界都要在善道之中成功,並且成功善的道理,倘若自己的心情、自己的修行或自己的生活都是以不愉快的煩惱為主的話,則不太好。


持明仁增塔欽個人思想闡明:


因為自己的怙主是自己,所以自己必須在因上形成善的道理,果上才會得到快樂,如此一來也不用一直修忍辱,因為一切都處於快樂的狀態之中,所以不用修忍辱。


由於自己造作惡業,以致要接受痛苦的果,不能瞋責他人,此時我們要的就是修忍辱。


首先貪執自己的身體,之後再受到怨敵兵器的擊打,二者都是產生痛苦的因緣。如同前面偈頌所說一樣,先執著自己的身相續、心相續之後,加上自己心態上的執著,再加上我們為窘迫的煩惱所逼迫,這時不能瞋怪眾生,因為一切都起源於自己的無明我執,我們唯一要做的即是修忍辱。


菩提心分為世俗菩提心和勝義菩提心,目前我們尚未達成勝義諦菩提心時,想要達成世俗的菩提心,就要透過《入雄心菩薩行論》的前八品與最後一品,其內容皆是以世俗菩提心為主的講道,所以要認真地學習,第九品則是勝義菩提心的講解,這些論述的內容都要好好地熟悉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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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深度西藏旅遊 / 藏傳佛教 持明 仁增塔欽✨晨曦霧散明燦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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