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💠《心靈甘露》

💎持明 仁增塔欽仁波切開示💎


💠〈淺談佛法九乘道次第〉

🔷淺談四部宗義

壹、「有部」將一切萬法的所知境,分成五類:

(1)色法:「五根」、「五境」及「無表色」十一種。

(2)心王法即為六識心王。

(3)心所法:有五遍行、五別境、十一善法、六根本煩惱、二十隨煩惱、四不定法計五十一心所。

(4)不相應行法共有二十四法。

(5)無為法者三種。


   下文中將一一解釋及駁斥這些見解:

   💠(一)一切所現為色法:此「色」並非是指顏色的「色」,而是以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大種為因,所生起的世間萬法,即指一切能看得到的物質。色法依「四大」即地、水、火、風所形成,此為因的色法。而果的色法為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「五根」,其對境之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「五境」,及「無表色」共計十一種。無表色是指自己內心所生起的動機,唯有自己的意識能予以覺察,他人不能明見的一種假立之色。好比受戒時的戒體,此戒體亦由四大而生,因而歸類於色法,其外相不顯明,故名無表色,但有防止惡行的功能。


🔷【駁斥】關於小乘將所有的色法執為實有的這一點,大乘是如何駁斥的呢?大乘以「微塵為實有」相同的證理來駁斥「因的色法」與「果的色法」,其中五根及五境比較容易理解,而無表色就比較抽象,以無表色的戒體來講,其並非有一個眞正實存的東西,戒體的產生是由於某人受持了戒律,因此若眞正去尋找時,是無法得到這個無表色的,也就是說它並不是眞正實有,而是依於所受的戒而有,因此當什麼依於什麼東西而存在時,即可以說它是依名言而安立的,表示這個東西於實相中並不眞實存在。


   💠(二)心王:心王是一切法其精神作用的主體,是指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等六識,有心所為其助伴之識。


   💠(三)心所:自力能見各自對境事物特殊屬性之心所生法,又名「心數」或「心所有法」,從屬於心王。心所法了知對境時萬法的差異與區別,當心王與心所法相應時,兩者才會同時存在,此時能引發種種的精神活動、情緒及主觀意念等作用,煩惱亦由此應緣而生起!因此,當輪迴的「心王」與「心所」其活動都結束之時,則解脫無礙之智慧自能顯現。所以「心所」就是心王活動的作用,依小乘佛法的見解此二者有以下三種關係:

(1) 心所恆依於心王:就是常常、永久都要依靠「六識心王」才能夠生起心所,其單獨無法生起作用,因此才稱之為「心所有法」。

(2) 心所附屬於心王:心所永遠都是從屬於「心王」,不能獨立作用。因此「心王」好比是「君王」;而「心所」則是「臣子」。

(3) 心王能與心所相應:六識心王和五十一個心所能互相相應。


 心所共計五十一個,可分為六類:

(1)五遍行:隨同心及其他一切心所一起產生的五種心所。觸、作、意、受、 想、思。

(2)五別境:分別決定對境之五心所。欲樂、勝解信、念、定、慧。 

(3)十一善法:信、慚、愧、無貪、無瞋、無癡、精進、輕安、不放逸、行捨、 不害,

(4)六根本煩惱:貪、瞋、無明、慢、疑、惡見。 

(5)二十隨煩惱:忿、恨、惱、覆、誑、諂、憍、害、嫉、慳、無慚、無愧、 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惛沈、掉舉、失念、不正知、散亂。

(6)四不定法:依其等起,意樂差別,轉為種種善、不善、無記之故。悔(惡作)、睡眠、尋思(覺)、伺察(觀)四者。


   心所就是附著在心王之上而作用者,以心所相應於眼識為例,當看到一樣東西的時候,心立即會覺知──哦!這裡有一個東西,然後內心的念頭開始一連串的延續,思想中會立即出現與這個東西有關的其他資訊,比如說這個東西看起來如何?顏色?大小?形狀?味道等,然後對它產生種種的感受,這些反應就叫做心所。


🔷【探討】駁斥心王和心所運用的道理是一樣的,由於心所乃附屬於心王,因此只要從其中一項來解釋即可。心王和心所皆為心法,非物質且不可計數,其本質是由無數剎那現起的思想所組成,於外、於內皆遍尋不著,也不是恆時存在的東西,此處可用前述「無時分剎那」相同的證理來駁斥。當確立心王非實有時,就可以同時來引證心所也不是實有的,心王就僅僅只是對境時的執取而已,而心所又相應於心王,因此依心王所安立之五十一種分別的心所中,除了心王去執取一個境以外,其他的動作,像是善或是貪…等,那些心念都是伴隨著心王而來的,同理可知,心王和心所都不是實有的。這個駁斥的道理,也就是心王和心所都是剎那而成的,以剎那、剎那…而成的這一點來看,可以知道其本身是心法、非物質的、不是實有的,也不是常法。


   💠(四)不相應行:就是五蘊之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中的「行蘊」,因而稱為不相應「行」,此不相應行不在心,也不在身,計有二十四種。得、無得、眾同分、無想事、無想定、滅盡定、命根、生、老、住、無常、名身、句身、文身、異生性、流轉、定異、相應、勢速、次第、時、方、數、和合性。這些不相應行是什麼意思呢?此處以「得」為例,得到東西的「得」就是這樣的一個動作,動作不是色法,也不是心法,更不是一樣東西,就只是一個行動而已,所以「得」的確是存在的,無法否定這種狀態。然而,這種情況又不屬於色法及心法,「得」是非心、非色者,是生、滅、無常的,因此這二十四種狀態也都是與色、心相異者,都是一種抽象的名詞,這些名詞當然可以講得出來,但是要拿出個實際的東西來看看,卻沒有一個實體,它只能依附於色法或心王及心所上,僅能去體會、去感受罷了,這就是「不相應行」。


🔷【探討】任何一個不相應行,都必須依於心法或色法而安立,也就是它不可能離開色、心二法而單獨成立,因此不相應行並不是實有的,結論是有部所主張之不相應行是實有的,此見解不能成立。不相應行既非物質亦非心之法,是以色法、心王、心所等法,所假名安立者,是第六意識的所緣境,這二十四個不相應行法,都是由心造作之行蘊,是依於因緣而生滅的戲論,根本毫無實體可得,因此一旦離開了色法,心王及心所法,就無法作用了。


   💠(五)無為法:無為法是完全不須觀待任何因緣的法,它不是實有的,不需要分別的,並且不須經過造作,即無為法是離開因緣造作的法,計有虛空、擇滅、非擇滅等三種無為法。擇滅:數數思擇,永斷應斷煩惱所得寂滅。非擇滅:不由數數思擇,非滅除隨眠之種,但由能生因緣不具,不生果實。有部主張無為法是實存的。


🔷 【探討】此三種無為法,唯假名而安立,事實上是不存在的東西,是連「微細塵識」皆無的法。以「虛空」為例,「虛空無為」這一點是沒有實物的,當我們依空及無為來觀待時,其所顯現的眞如,是離於一切障礙者,因此虛空不需要依賴任何的因和緣,虛空沒有任何的東西,毫無窒礙,由於沒有任何的窒礙,當然也就是沒有物質了,是遠離生、住、異、滅的相,以上三種無為法是連「微細塵識」皆無的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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⚜️藏傳佛教中九乘覺階(次第):聲聞、獨覺、菩薩、智亞、婀巴、優嘎、瑪哈、阿呢、阿德⚜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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